索引號: | 014051247/2023-00090 | ||
發布機構: | 成文日期: | 2023-02-07 | |
信息名稱: | 徐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 | ||
文號: | 徐政發〔2023〕4號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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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
徐政發〔2023〕4號
各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,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、徐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、徐州淮海國際港務區管委會,市各委辦局(公司),市各直屬單位:
根據《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》(省政府令第158號)等規定和有關要求,市政府對2022年12月31日前的市級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。經市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,決定繼續保留38件行政規范性文件,現公布如下:
1.《徐州市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》(徐政規〔2009〕2號)
2.《徐州市市區廉租住房保障管理辦法》(徐政規〔2009〕3號)
3.《徐州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和管理暫行辦法》(徐政規〔2011〕1號)
4.《徐州市高齡老人尊老金發放管理辦法》(徐政規〔2011〕3號)
5.《徐州市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》(徐政規〔2012〕8號)
6.《徐州市發展規劃管理辦法》(徐政規〔2013〕6號)
7.《徐州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》(徐政規〔2013〕8號)
8.《徐州市市區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辦法》(徐政規〔2013〕9號)
9.《徐州市市區建設工程預拌砂漿生產和使用管理辦法》(徐政規〔2014〕2號)
10.《徐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〈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〉的意見》(徐政規〔2014〕3號)
11.《徐州市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辦法》(徐政規〔2014〕4號)
12.《徐州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》(徐政規〔2015〕1號)
13.《徐州市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辦法》(徐政規〔2015〕2號)
14.《徐州市市區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申領管理辦法》(徐政規〔2016〕1號)
15.《徐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(試行)》(徐政規〔2016〕2號)
16.《徐州市貫徹〈工傷保險條例〉實施意見》(徐政規〔2017〕2號)
17.《徐州市市區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和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建設管理辦法》(徐政規〔2017〕4號)
18.《徐州市區居住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及管理使用辦法》(徐政規〔2018〕1號)
19.《徐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建設管理暫行辦法》(徐政規〔2018〕2號)
20.《徐州市區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辦法》(徐政規〔2018〕3號)
21.《在徐高校服務地方發展專項支持資金管理辦法》(徐政規〔2019〕2號)
22.《徐州市完善殘疾兒童救助制度的實施辦法》(徐政規〔2019〕3號)
23.《徐州市市區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辦法》(徐政規〔2020〕1號)
24.《徐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辦法》(徐政規〔2020〕2號)
25.《徐州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》(徐政規〔2020〕3號)
26.《徐州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》(徐政規〔2021〕1號)
27.《徐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在限制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》(徐政規〔2021〕2號)
28.《徐州市物業保修金管理實施細則(試行)》(徐政規〔2022〕1號)
29.《徐州市地質資料管理辦法》(徐政規〔2022〕2號)
30.《徐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通知》(徐政規〔2022〕3號)
31.《徐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〈江蘇省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〉的實施意見》(徐政規〔2022〕4號)
32.《徐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、出租、抵押二級市場健康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》(徐政規〔2022〕5號)
33.《徐州市職工醫療保險辦法》(徐政規〔2022〕6號)
34.《徐州市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實施辦法》(徐政規〔2022〕7號)
35.《徐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實施細則》(徐政規〔2022〕8號)
36.《徐州市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辦法》(徐政規〔2022〕9號)
37.《徐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》(徐政規〔2022〕10號)
38.《關于完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制度的若干措施》(徐政規〔2022〕11號)
以上確認保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,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重新計算有效期;未在上述目錄中的行政規范性文件,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。
徐州市人民政府
2023年2月7日
(此件公開發布)